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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与宿迁市新闻传媒中心2025年度宣传合作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5-10-12 09:41: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与宿迁市新闻传媒中心2025年度宣传合作服务项目

  (三)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拟采购宿迁市新闻传媒中心服务。

  (四)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60000元整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资质与权威性的不可替代性

  集团包含日报、晚报、广播电视、速新闻客户端、宿迁发布等媒体矩阵,是宿迁本地主流官方新闻机构,在社会影响力强。

  (二)资源与渠道的独特性

  中心包含全媒体矩阵,形成“报、合、网、端、微”立体传播格局。拥有“速新闻”移动客户端一个主阵地、报纸、电视、广播、“宿迁网”“学习强国”“工宿迁”等N个新闻媒体品牌账号矩阵,拥有覆盖广泛的传播渠道、庞大且精准的受众群体,在本地具有显著影响力和权威性。

  (三)技术与服务的专业性

  中心在新闻宣传、现场采访、活动直播等工作中拥有成熟的团队,并根据市院需求提供个性化针对性服务,满足内容定制、精准传播需求。

  其他社会类媒体不能满足需求,不能提供类似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宿迁市广电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商务中心213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91678968082P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人员

  论证人员一:陈颖(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

  论证人员二:张政(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

  论证人员三:孙辉(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17日17:30分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洪亮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1312号

  联系电话:19551763767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