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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采购
2020-03-10 17:21: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各供应商: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现就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QSJCY202001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预算6万元。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详细需求见技术响应。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竞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竞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竞标人无行贿记录,竞标人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 接受黑白打印件),竞标人也可向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竞标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为竞标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且在竞标文件中提供2018年10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若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出席开评标会议的,社会养老保险同此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时间:2020年 3月 11 日8:30至2020 年 3 月13日17:30。

  (二)供应商应在文件提供的时间内至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获取谈判文件。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三)获取文件时须携带的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公司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3月16日9时00分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3月16日9时30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接收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527-84366592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0年3月16日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84366592

  联系地址: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

  八、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10日

  编辑: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