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保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竞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保洁服务
(二)采购编号:SQJCY[2019]6号
(三)项目预算:11.5万元
(四)主要内容: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保洁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9年6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竞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竞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磋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31日09:00至2020年1月6日17:30至宿迁市人民检察院217房间报名。咨询电话:0527-84366592。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月10日9时30分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宿迁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5261297767
八、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宿迁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