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四批全省检察机关示范课程评选结果发布,宿迁市洪泽湖地区人民检察院卢振主讲的《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实务》一课榜上有名。
卢振,宿迁市洪泽湖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检察官
为规范检察教育培训课程教学,提升课程开发质量,江苏省检察院于今年6月启动第四批全省检察机关示范课程评选工作,分门别类打造一批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的示范课程,作为全省检察教育培训课程教学的模范和标本。经过资格审查、条线初评、专家复评三个环节,最终在全省三级检察机关评选出16门示范课程。
《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实务》立足破解刑事执行相关实践问题、更好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从刑罚变更执行工作的现状、两个重点制度内容解读、检察机关10个方面履职重点及案件实质化审查中证据问题把握、刑罚变更执行案件中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0类样态及“两高”的指导性案例解读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讲解,并对实践中存在的财产刑履行能力认定及与财产刑关联等10个方面的疑难问题进行了阐释。
主讲人先后在江苏省检察官学院等举办的多个培训班上为省内外检察系统及监狱系统干警授课,课程获得学员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