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二批市级“示范党支部”评选结果揭晓,市检察院第三党支部获评市级“示范党支部”。
市检察院第三党支部
坚持讲政治与讲业务相统一
把“讲政治”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惩戒、精准处遇涉罪未成年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精准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件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2021年以来办理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层面的案例15个,其中国家层面3个,连续2年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坚持抓前端与抓末端相统一
积极构建涉未成年人犯罪诉源治理机制,被市委列为改革创新项目。办理了一批校园食品安全、校园周边安全、三类场所容留未成年人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余件,其中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写入2021年最高检工作报告,推动国务院立法禁止给未成年人文身。开展“法润少年•共护成长”法治进校园系列巡讲活动,实现未成年人在校生、家长、教师法治教育全覆盖。
坚持党建与业务培训相结合
探索党建与业务建设相结合,组织同步开展业务集训与“身边人说身边事”活动,提升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与业务能力。目前共开展18期集训,集训队员参与的2个课题获最高检立项,3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撰写60篇信息、调研、宣传在《中国检察官》等省级以上媒体刊发,在2021年的全省未检业务竞赛中荣获2个标兵,1个组织奖,3个单项奖,系市检察院参加省级业务竞赛获得的最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