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振军
泗洪县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二级警长
工作感言:“十六岁参军入伍,在祖国的西南边陲,炼就一副硬骨头。二十六岁转业到泗洪县检察院,从一个战场转到另一个战场,内容变了,环境变了,情况变了,不变的是军人本色和为党为民服务的赤诚之心。”
卸甲从检 军魂不灭
“脱下军装时,我已经26岁了。10年的青春时光留在了部队,可以说我把青春都献给了部队。我很感恩这段历程,它塑造了我坚毅、严谨、担当的品格。”临近退休的石振军感慨道。
用行动彰显军人本色
1981年,高中毕业后年仅16岁的石振军毅然决然去参军,成为一名光荣的装甲兵。新兵连里环境和生活条件都很差,但他刻苦训练,样样工作往前干。1984年7月自愿报名前往老山前线参战,服役期间因工作表现突出荣立三等功一次。斗转星移,岁月如歌,石振军在部队一干就是十年。1990年10月,26岁的他脱下“松枝绿”、穿上“检察蓝”,在五星红旗下再次庄严举起右拳,成为了检察队伍中的一名新兵,怀着对法律职业的崇敬,踏上了新的征程。
刚转业到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时,面对新岗位、新职责,石振军感到无所适从,自己非法学专业,对于一些案件适用哪一项法律条款全然不知,每天如坐针毡的他就暗下决心,“放下枪杆子,拿起书本子,坚决不当门外汉”。不懂就学、不会就问,白天忙于日常工作,晚上自学法律知识。通过报名省院班培训以及利用闲暇时间学习各类法律书籍,不断汲取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知识,仅用两年时间便完成了法学专科学习。
用责任诠释军人担当
从检32年来,石振军的岗位多次变化,但他始终带着责任心和使命感去工作。先后从事驾驶员、书记员、法警、反贪等工作,对每一项工作都充满激情、恪尽职守。在反贪局九年期间侦办案件四十余件,参与办理案件一百余件。担任法警大队大队长以来,成绩卓越贡献突出,在他的领导下,该大队先后出台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了大队机构、提升了法警素质、规范了办案程序,推动了法警工作全面发展,为检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警务保障。
2011年该大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这是宿迁地区检察机关首次获得国家级殊荣。该大队先后还荣获集体三等功一次、集体嘉奖一次,被泗洪县委县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功一次;连续两年荣获市检察机关岗位练兵团体第一名、4个单项第一;该大队连续8年在全市条线考评中荣获一等奖;因工作成绩突出,2011年石振军被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2年被市政府授予宿迁市劳动模范。
用奉献书写军人初心
无论是在警务部门负责人岗位,还是卸任后投身警务一线,石振军都能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为人踏实稳重,责任心强,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以集体为重。关心年轻同志,毫无保留地传授自己的工作经验。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身为老党员、老同志的他主动请战,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用实际行动践行“服务人民”的奉献诺言。
不管是激情燃烧的军旅生涯,还是为民司法的检察工作,石振军始终永葆军人本色,怀着一颗对党忠诚、对检察事业的赤诚之心,脚踏实地立足于本职岗位开拓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抒写着一名转业军人的责任、担当与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