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井有条的办公桌,一盆摇曳起舞的蝴蝶兰,不难看出桌位的主人是一位条理清晰但又内心细腻的人。都说环境是个人内心世界、行事态度的投射,一花一草、一卷一笔,江婷就是这样一位可甜可飒的人。
2016年,江婷从控告申诉部门转到未成年人检察岗位,“未检是最具情怀的事业”,带着这份情怀与热爱,江婷踏上了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检察之路。五年多来,她先后被评为宿迁市五四青年岗位能手、宿迁市三八红旗手联盟成员;被市检察院记三等功一次,嘉奖一次;获得宿豫区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为迷途少年点亮成长明灯
“每一个未成年人案件的背后,可能都有一个缺爱的家庭,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不仅要关注案件本身,更要关注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成长。”这句话江婷常挂在嘴边,这是对自己的提醒,更是对自己的要求。
小吴是一起盗窃案中的嫌疑人,经社会调查发现,其从小与爷爷奶奶生活,父母长期在外地打工,成长过程中一直缺少关爱与管教。
作为案件承办人,江婷在与小吴的交谈中了解到,由于父母把妹妹带在身边,却将自己留在老家,小吴对此颇有怨言。其次,他平日与父母之间缺少沟通,在不愿意开口找父母要钱的情况下,选择和朋友进行多次盗窃。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检察院对其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案子虽然结了,但是事还没有了,经过充分调查了解,家庭教育监管长期缺位是导致小吴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孩子以后的家庭教育怎么办?谁来管?怎样防止再犯错?江婷的工作还在继续深入。
为做好帮教矫治工作,她多次致电小吴父母,建议将孩子接到身边一起生活,并向他们发出该院首份“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深刻反思自己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以后的生活中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关爱和监管,同时,积极联系当地检察院为其异地帮教。在江婷的努力下,小吴回到了父母身边开始了新的生活。
不就案办案,如何立足办案达到治理一片的效果?江婷和同事们一起想思路、找对策。为提升帮教矫治效果,他们在全市率先通过公益创投的方式,争取民政专项资金,依托专业社会组织启动了“走向阳光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项目”,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先后启动了“雨后彩虹”“青葱蝶变”“七彩护航”“水润花开”等未成年人帮教项目。在他们的努力下,帮教的150余名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全部顺利就业或重返校园。
将法治种子播撒到孩子们心中
“事前预防是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最积极的措施”,除了办案,江婷还有一个身份—法治副校长。
江婷说,她上的第一堂法治课,题目是《守护我们的身体》,面向的群体是农村留守儿童。当她提问“什么是我们身体的隐私部位”时,有的孩子说“头发”、有的说“肩膀”、有的说“双手”......而对于性侵及自我防护,孩子们的认知就如同一张白纸。怎样强化孩子的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孩子自我保护能力,怎样提升孩子们尤其是农村孩子的法治意识,作为未成年人检察官,作为一名法治副校长,江婷深感任重道远。
回去后,江婷迅速联合本部门人员、宿豫区“十朵金花”法治宣讲团,深入全区25所中小学开展“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等专题法治教育,努力将更多的法律知识种子植根于孩子们心中。
五年来,江婷联合本部门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根据不同受教育群体先后开发了《未成年人自我救护》《青少年犯罪预防》《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精准普法课程;并担任宿迁市妇联“3+X”讲师团成员、宿豫区“十朵金花”法治宣讲团成员、宿豫区顺河中心小学、关庙中心学校等7所学校法治副校长,累计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40余场,受教育人数5万余人。
为基层社会治理下“绣花功”
未成年人问题是家庭之痛、社会之伤,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能缺失。
针对涉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新特点和苗头性问题,通过大量案例分析,及时分析研判形成专项调研报告,她撰写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分析》《教师性侵未成年学生案件多发亟需综合治理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网”》等多份报告被区委主要领导批示,并推动了全区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孩子们的日常安全织牢“防护网”。
参与撰写的唐某等人聚众斗殴案、靳某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蔡某某故意伤害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为系统内同类型案件办理提供了参考。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每一朵花都值得精心被呵护。江婷说,她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通过更多未成年人检察官的共同努力,能为孩子们提供更全面、优质的司法保护,用司法关爱呵护他们一路成长,一路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