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泗洪县检察院《建立跨省流域联防联处机制 打造上下游水生态保护“泗洪模式”》入选全省第四批次基层院建设典型事例!
主要经验做法
一、强化跨流域执法司法协作,变“分段治水”为“全域治水”。
针对跨省流域上下游“各自为战”问题,加强机制创新,建设全域协作“生态长城”。泗洪县检察院联合安徽省明光市、五河县等地检察机关及河长制办公室,会签《关于建立淮河、怀洪新河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就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合调查等达成一致意见。与4家单位签订生态复绿管护合作方案,与江苏省洪泽湖渔政支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补植树苗15000余株、增殖放流水产种苗60余吨。在洪泽湖沿岸现场开设“非法捕捞”法治教育课,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被中央电视台报道。针对苏皖两省跨区域破坏自然环境、渔业资源等类案,与安徽省五河县等地检察机关达成共识,统一立案标准、诉前建议、起诉条件等,形成类案处理规范,推动“同事同罚”“类案同处”,有效提高案件查处质量、效率,促进“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坚持打造专业化办案模式,变“单兵治水”为“集群治水”。
围绕跨省流域常态化管护和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处置力量薄弱问题,多措并举选优配强专业化力量。跨部门集结刑事、公益诉讼、技术等部门骨干力量,组建“洪检护源”环资类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依法严厉打击通过破坏性手段实施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等犯罪。制定《检察办案“一体化”协作配合实施办法》,打通刑事办案与公益诉讼办案信息壁垒,强化内部衔接配合质效。面向社会聘请67名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78名“益心为公”志愿者、4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检察办案,在洪泽湖流域以及跨域河流设立201个公益诉讼巡查点,织密生态环境“监测网”。将水质快速检测设备、航拍无人机等信息化装备,广泛运用到联合巡湖巡河和一线调查取证工作中。借助视频会议系统、手机APP等,实现苏皖两省检察机关常态化“线上”交流研讨。
三、分类施策助力绿色发展,变“粗放治水”为“精准治水”。
聚焦生态经济绿色发展需要,发挥检察职能助推“两山”理论实践落地落实。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业、农业面源水污染等问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围绕地方绿色工业体系建设需要,通过制发“三函”、共建“护航民企法治基地”等举措,帮助环境友好型企业落户和解决困难,获评省级示范单位,被全国工商联和最高检联合表彰。聚焦“品牌兴农”计划实施,将“泗洪大米”“泗洪大闸蟹”“生态苏酒”等特色知名品牌保护纳入重点监督范围,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主管部门健全产品质量和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为创成国家级品牌农业示范县助力护航。
成 效
泗洪县检察院聚焦跨省流域上下游水生态环境治理难题,牵头推进跨流域联防联处体系建设,有效推进跨界流域风险防控,实现洪泽湖及跨区域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由“应急管理”向“风险管理”和“综合管理”的有益转变,为护航跨区域河湖环境、 擦亮“两山”生态底色作出积极探索和检察贡献。相关工作被江苏省检察院转发2次,获市级以上表彰15项,被《新华日报》头版等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17次。2件案件分别获评“苏皖两省检察机关保护洪泽湖典型案事例”“江苏省检察机关保障民生十大优秀案件”。《洪泽湖流域禁捕退捕研判报告》得到时任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跨省建立检察机关协作保护生态环境工作机制的经验做法入选最高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指引及工作机制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