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不起诉是不是就没事了?
NO!!!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醉驾行为可以不起诉。但是这绝不意味着不诉了之、万事大吉。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后,将会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处分的检察意见或者检察建议,这仍将是一份不能承受之重。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醉驾被不起诉后,检察机关会如何移送处理?
1.移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会面临罚款、拘留、暂扣甚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具体如下: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十五日拘留+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移送所属单位作出政务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党员干部因醉驾被不起诉后,会视情节轻重给予可至开除的政务处分。具体如下:
第十四条规定,公职人员因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四十一条规定,公职人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公职人员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3.移送所在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党员干部因醉驾被不起诉后,会视情节给予警告至开除党籍处分。具体如下:
第三十一条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三条规定,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以上这些行政处罚、党纪和政务处分
你还觉得不起诉=不处罚?
检察官提醒:
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再次醉驾的,从重处理!
五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再次醉驾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谨记:刑行衔接,周密无隙;凡是醉驾,必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