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下午,刚结束了一起与人社仲裁部门合力调解的申请支持仲裁案,我遇到了等在停车场的当事人王某某,本以为他是对案件调解结果不满意,没曾想他执意相邀吃顿晚饭以表谢意。我笑言婉拒后离开,不一会儿发现微信有笔1000元的转账,“说去吃饭也不去,小小心意,去买点水果吃吃”。他的感激之情从小小的手机屏幕中满满溢出,让我不禁想到他第一次来检察院时的无助眼神。
故事要从2021 年讲起,湖北土家小哥王某某在常州纺织行业学艺多年,起毛技术炉火纯青。不料一次意外伤了左手,经鉴定属九级工伤。在家休养过程中,他就职的常州公司总部在泗洪的新公司开始运营生产。公司就未处理完结的工伤与王某某达成协议后,安排他们夫妻二人2022年初到泗洪公司继续工作,双方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8月份,泗洪公司发生一起产品质量事故,产生了15000余元损失。公司鉴定样品后发布通报要求王某某个人承担9000元,王某某认为责任比例划分不合理,表示仅愿意承担2000-3000元。双方对此协商不成,王某某一气之下提出离职,并在工友的建议下来到检察院,就企业拖欠的2一4月份工资、未赔付到位的伤残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共计78000元及9000元罚款问题申请支持仲裁。
考虑该案涉及工伤赔偿、工资拖欠、个人赔偿等多方面问题的特殊性,我根据与劳动仲裁院在长期办案中形成的“支持仲裁+检仲联动”机制,就该案与劳动仲裁部门开展联合会办,经综合分析案情后决定优先调解,调解不成再予以仲裁。初步方案在与双方反复沟通中基本达成:
王某某工伤赔偿金待此案结束后到事发地常州公司领取;
2-4月份工资金额及生产事故责任比例划分问题调解时双方面谈。
调解当天,公司负责人带着样品及后续损失清单阐释,公司1.4万元/月高薪聘请王某某就是看中他的起毛手艺,15000余元只是材料损失,难以估量的是退单及违约损失,并表示如果减轻王某某的责任,就得有其他人为其错误买单。而王某某也以气温低、染剂凝固、前道工序瑕疵等原因据理力争,双方互不相让,难以调和。
眼看调解陷入僵局,“检仲”(检察院与人社仲裁部门)默契配合兵分两路开展工作,仲裁员将王某某单独约出,耐心释法说理,劝解他考虑时间路途成本,珍惜调解机会,尽早结案开始新工作新生活;检察官这边也对企业遭遇表示同情,认可当下环境企业求生存的艰难,宽慰企业以和为贵,爱惜口碑声誉,体谅打工人漂泊在外的不易。2个多小时协调下来,双方最终同意王某某承担7000元损失,2-4月份工资按满勤全额计算,核减损失后共35000元于6月15日一次性支付到位。
虽然调解的结果与王某某的预期有一定出入,但从接访到调解一路下来我们的推心置腹和真诚相待获得了他的认可。尽管他对赔偿金额作出让步有些意难平,但依然对“检仲”的耐心调解心存感激。“1000元心意”可能是他无以言表的感谢,选择“退回去”是检察官坚守的廉洁和善意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