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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还在为未成年人文身?曝光!
2021-09-13 09:46: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任何人不得为未成年人文身,不得强迫、劝诱或周旋未成年人文身;文身场所不得容纳未成年人进入;对文身馆可从组织约谈、信用记录等方面予以强制力的规制;将为未成年人文身行为纳入强制报告的范畴,对违反相应报告义务的严格追责……

  2021年7月14日下午,《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的决议》经沭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讨论通过,以人大决议的方式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沭阳迈出了推动地方立法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的“破冰”步伐。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及《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的决议》,9月8日下午,沭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沭阳县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围绕文身馆是否张贴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标识、文身客户信息登记备案、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情况、消毒卫生措施及相关产品来源等进行执法检查。

  经检查,相关文身馆在经营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消毒产品生产来源信息不明,使用操作不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证未及时办理更新,客户信息登记不全,违法宣传标语未清除……

  执法人员当场指出具体问题,并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同时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相关经营者对执法结果表示认可,并承诺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规范经营,坚决不为未成年人文身。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