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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宿迁检察把公益诉讼做深做细做实
2021-05-14 14:19: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检察公益诉讼是大事情、新事情、好事情,宿迁检察机关推进这项工作很全面、很扎实、很有成效。”5月8日,江苏省宿迁市政协主席会议专题视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市政协主席王益对宿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如是评价。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三年来,宿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得到最高检、省人大常委会、省检察院等领导充分肯定,有关经验做法被高检院、省院转发推广,已经成为宿迁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动力。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出台各类机制性文件26份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以来,宿迁检察机关坚持在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下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市检察院党组先后5次向市委、市人大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2019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督办公益诉讼工作;2020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支持和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解决调查核实、公益诉讼范围拓展等问题;2021年3月,市政协开启乡贤公益诉讼观察探索,推动宿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走深走实。

  加强协作配合。在宿迁市检察院推动下,市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联合出台《关于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进一步统一认识,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绿色通道”。同时,宿迁市检察院与市中院联合制定《关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试行意见》,畅通衔接渠道;与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联合签发《关于构建检察公益诉讼1+3工作机制协同建设江苏生态大公园的实施意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沭阳县检察院、宿城区检察院、泗阳县检察院还分别联合监察委出台《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的意见》、《关于在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等文件,探索建立双向线索移送制度,增强检察建议刚性约束。

  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市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建成公益诉讼快速检验实验室,整合全市办案力量,强化业务协作。去年以来,市检察院同步介入公益诉讼重点案件80余件,推动案件顺利办理。建立检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公益诉讼线索集中管理暂行规定》,刑检、案管等业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移交公益诉讼线索287件,形成稳定质高的案件来源渠道。

  聚焦经济民生法治重点,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03件

  主动将公益诉讼与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促进法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三年来,全市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0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21件,提起公益诉讼101件,有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依法办理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督促整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行为。针对销售含毒减肥药等损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提起公益诉讼64件。针对疫情期间辖区出现的销售假冒伪劣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情况,依法督促相关县区开展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医疗器械市场安全与规范。

  深入开展“守护河湖”“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专项行动。投身“江苏生态大公园”建设,响应“两湖”退捕禁捕等重大决策部署,立案办理生态环保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33件,提起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2件。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解决骆马湖、洪泽湖流域河道清理、堤坝受损等问题,向水利局和河堤所在地政府等8个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成收回土地5600余亩。就专项活动中发现的农用地被非法倾倒垃圾、跨区域倾倒固体废物污染土壤等问题,与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制定修复方案,共清理垃圾1200余吨。

  切实维护英雄烈士荣誉,凝聚起英烈保护的最大共识。2020年,检察机关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对英烈墓地、纪念设施提升改造,解决烈士陵园管理不善、设施维护不及时等问题。目前,涉及的5个陵园及28处纪念设施失修和环境脏乱问题得到改善。

  紧盯公共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各个方面开展工作。针对桥梁“失管失养”、人车混行影响安全的现象,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制定桥梁养护管理和道路改造方案,帮助62座桥梁找到“主人”,有关路段人车分道,守护“脚底下安全”;针对老旧小区太阳能热水器年久失修坠落事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主管部门摸排清底太阳能热水器39120台,加固或拆除5682台,采取守护“头顶上安全”。沭阳县检察院针对辖区内多家文身馆无证经营,为多名未成年人文身或清洗文身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文身行业规范经营。

  坚持规模和质量并举,在办案中提升公益诉讼专业化水平

  探索建立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工作机制,各地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们纷纷积极履职,提供窨井盖损害、安置房质量等线索50余件,为该机制运行开创良好局面。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断面长+检察长”、“点位长+检察长”的“1+3”工作模式。建立联合巡查、联合督查、联席会议“三联”机制,做到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重大案件及时研究、重点环节及时协商。

  始终坚持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核心的办案取向,并及时向社会传递公益理念。针对洪泽湖、骆马湖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多发的情况,在有关案件办理中提出增殖放流的建议,会同法院在洪泽湖穆墩岛水域举办增殖放流仪式,放流鱼种5500斤,螺蛳10吨。在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开庭审理时,会同法院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代表委员、环保人士180余人观摩旁听庭审全程。2700余颗树苗全部补种到位,发挥了较好的示范效应。

  优化办案效果,重视发挥诉前程序督促相关主体自行纠错的功效,推动社会反映强烈涉及公益问题的解决,尽量避免采用诉讼方式。三年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均得到或正在有效落实中。在办理公路沿线黑加油点、流动加油车违法销售成品油的案件时,泗阳县检察院邀请各职能单位召开圆桌会议,理清各行政机关在成品油市场监管中的责任分工,有针对性地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共同会商查处难点,协助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取缔一批非法加油站、储油点、危险化学品生产点。

  “接下来,宿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将聚焦市委市政府‘四化同步’部署,在建设江苏生态大公园、全国文明诚信高地、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等领域,加大工作力度,开创公益诉讼广阔天地,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力。”宿迁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加云表示。

  编辑:孙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