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为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市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刘加云同志批示要求,市院召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
会上,传达了省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2020年上半年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通报》精神,各部门围绕如何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落实进行了交流,并对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进行了充分讨论。
最后,市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罗巧玲对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执行好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宣传。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市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刘加云同志对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批示要求,组织全体人员通过办公会或支部大会形式加强对“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加深对“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工作细则》的理解,使每一名检察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填报的主动性,做到逢问必录。二要强化示范引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引起重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履行好“一岗双责”,以身作则,带头记录报告,既要做好本人如实填报工作,同时也要监督本部门其他人员按时如实填报,养成逢问必录的习惯。三要狠抓制度落实。各部门负责人要强化制度落实,按照省院检务督察处张承平处长在高检院检务督察局二处处长任文松同志为徐州市两级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专题讲解“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培训会结束时的讲话要求,推动消除市院机关各部门“零报告”的情况,争取在9月份取得突破,以市院机关的良好执行来带动两级院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