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溧阳检察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净土”
2021-11-17 10:57: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今年4月,在办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时,发现多名涉案未成年人有吸烟的陋习……”溧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在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和被害预防工作时发现,吸烟作为部分未成年人团体的标识,已经成为他们养成不良行为习惯、走向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

  为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溧阳市检察院结合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校园周边禁设禁入场所的相关规定,用“三招”稳妥推进校园周边禁设禁入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有力净化了在校未成年学生成长的环境,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微调研”追溯问题源头

  溧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介绍,在多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为数不少的涉案未成年人有过校园周边烟酒店、彩票点消费情况。“未成年人不是说一下子就会犯罪,前期会有些不良的行为,受结交的同辈群体的不良生活习惯影响……”

  检察官发现,涉案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周边存在营业性娱乐场所、网吧、酒吧、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等禁设场所,且大多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针对这一情况,溧阳市检察院分管院领导带队,组织干警对溧阳全市78所中小学校周边场所经营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从学校大门开始分别统计50米内、100米内、200米内三个区间禁设场所以及禁入标志设置等情况,拍摄提取现场图片,认真梳理相关问题,作出分析研判。

  “精办案”督促履职整改

  “在前期做足了调查分析工作后,我们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从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注重网格功能建立长效常态机制、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守法经营意识、发挥群众力量强化社会监督作用等方面提出具体检察建议内容,均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和及时回复。”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宋瑜说。

  溧阳市检察院督促建议烟草专卖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局、民政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开展排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摸清溧阳市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200米内禁设禁入场所设置情况,确保“不少一校、不漏一户”。不仅如此,该院还与烟草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以及“守护成长”等系列专项行动,落实校园周边警示禁入标志设置全覆盖。

  为把好准入关,溧阳市检察院督促职能部门对无经营许可证的商户,逐步清理清退,目前已有118家售烟商户收到到期不予延续的告知,19户烟酒零售户完成搬迁或歇业。对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等行为,溧阳市检察院督促严查严惩绝不姑息。

  “圈领域”共促保护合力

  “当前校园周边环境问题,一直是家长、学校、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对于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尤为重要。”分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溧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赵俊峰表示。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后,溧阳市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教育局制作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含电子烟)侵害倡议书,在全市中小学、校园周边张贴,公布举报投诉热线,形成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帮助未成年人远离禁售禁入场所行动。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