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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镜
做最棒的音乐人
2021-11-09 16:51:00  来源:检察日报

  今年21岁的我刚刚大学毕业,找到了一份梦寐以求的工作,对未来的音乐之路无限憧憬。可就在三年前,我因一时糊涂触犯刑法,差一点失去重返校园的机会。在命运的十字路口,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杨柳青把我拉了回来。

  我7岁那年,爸妈就离婚了,之后都外出务工,留下我跟着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妈妈对我一直都很关心,经常给我寄生活用品,我也明白,妈妈外出打工,是为了撑起这个支离破碎的家。

  我很喜欢音乐,为了不让妈妈担心,我努力学习,如愿考上心仪的音乐学院。但学习音乐必备的乐器、配件很昂贵,妈妈打工收入非常有限,我又不忍心向她开口。

  2018年底的一天,学长小林(化名)看出我经济上的窘迫,悄悄跟我说有种来钱快的兼职。细问才知,小林是在网上开设淫秽网站,通过点击量赚钱。虽然我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最终还是侥幸心理占据上风。我按照小林教的方法,不到两个星期就赚了7000多元。很快,这件事就被公安机关发现了。

  被关进看守所,从大学生沦为阶下囚,我十分后悔和自责。无比迷茫时,我见到了杨检察官。隔着一道铁栏杆,我一股脑儿把心中的话都说了出来。她没有斥责我,一直在认真倾听,还肯定我真诚悔过。

  提讯完毕,她还跟我聊起兴趣爱好。我小心翼翼地问:“我还能回学校读书吗?”她微笑地看着我,说了四个字:“相信法律”。

  两天后,我被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大门,我对前途的担忧再次涌上心头。杨检察官看懂了我的心思,告诉我她已经和学校进行充分沟通,帮我争取到保留学籍,但要接受留校察看的处分。

  面对接下来的讯问,我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全额退赃。鉴于我作案时是未成年人,系初犯,沙坪坝区检察院对我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确定了十个月的考察期。我知道,这一切都离不开检察官的帮教与挽救。

  回到校园,我全身心地投入学习。为解决我的经济困难,在杨检察官的沟通协调下,学校为我提供了很多演出机会。慢慢地,我的专业水平稳步提升,在校园里也小有名气。为了让更多的同学学法、尊法、守法,杨检察官还鼓励我加入学校法律社团,多次参加校园普法宣传活动,把更多的法律知识分享给同学。

  我的每一次努力,杨检察官都看在眼里。2020年5月,离考察期满还有一个月的时候,杨检察官再次来到学校,亲手把不起诉决定书交到我手中,“法律不只是严肃的,也是有温情的。因为你的积极改变,我们决定缩短一个月的考察期。希望你好好学习,以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那一刻,我泪流满面,拼命点头。以后,我一定会好好努力,尊法守法,在音乐的道路上坚定前行。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