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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家暴女孩开启了新生活
2021-09-13 17:02: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今年5月17日中午,南通开发区检察院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曹旋接到了其担任法治辅导员的某中学德育处主任微信求助,反映该校一初二女生经常遭到父亲家暴。获知此事后,下午一上班曹旋就前往学校询问有关情况。

  经了解,小丽父母离异后,其跟随父亲从湖北来到南通开发区生活、求学。自2019年起,小丽长期遭受父亲殴打、虐待,可是由于性格内向,再加之害怕被父亲殴打,从未向老师或者同学表露过,只能将害怕、委屈写在日记里。班主任通过小丽母亲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察看了小丽的情况,发现小丽身上有多处条状挫伤、淤青,愤然向学校报告。

  当见到小丽时,只见她怯生生地站在办公室的一角,黑色的眼镜后透露出惶恐、不安。了解具体案情后,曹旋检察官一方面协助学校向公安机关报案,开展伤情鉴定,传唤小丽父亲接受调查,固定证据;另一方面联系区民政部门、街道、社区,为小丽提供临时庇护场所,避免其再遭父亲的殴打。同时,依法督促公安机关及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避免小丽的父亲再次接触小丽。

  小丽的母亲远在湖北老家,且已成家生子,为彻底解决小丽后续监护问题,经过检察官反复劝说,小丽的母亲终于表示愿意接受女儿的抚养权,并赶到南通与小丽父亲签署了抚养权变更协议。经检验,小丽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公安机关据此对其父亲进行了训诫。小丽也和母亲在开发区租房完成初二学年学业后一起回到湖北开始了新的生活。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