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早抓常抓细:作风建设就要这么抓
2018-02-07 16:30: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张吟丰 王欧雯

  湖南长沙:多举措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一定要把廉政这根弦绷得再紧些,把监督这颗螺丝拧得再紧些,把责任这把头上之剑盯得再紧些。”近日,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检察长盛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把‘两个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注重抓早抓常抓细,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对检察事业的爱护,也是对干警成长的爱护。”

  多重平台提升廉洁意识

  在规章制度的学习以及作风意识的培养上,长沙县检察院注重打造系统、高效的学习机制,既提倡集中学习,也重视自主学习。该院坚持定期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与中心组学习会议,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教育,对班子成员“逢会必讲”“警钟长鸣”,强调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邀请全体院领导、党支部书记、中层干部及青年干警代表出席,调研推进“一岗双责”履行情况。

  2017年6月,该院结合县情院史,面向全体干警征集院训,把检察精神高度提炼为“崇法、持正、笃实、守廉”八个字,督促干警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该院在办公区域设置廉政文化墙,组织观看《永远在路上》《反腐枪声》等优秀廉政题材影视作品,通过宪法日宣誓、入额检察官宣誓、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引导干警恪守检察职业道德;设立检察荣誉室,完善检察档案,邀请离退休老检察人员给干警讲述检察史,强化检察干警职业尊崇感;该院还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每周五定期推出《检察文化专刊》,精选干警廉政心声予以刊登,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晒家风家训”“廉内助”“廉政家书”评选等活动,讲好廉洁故事,在全省形成知名文化品牌。

  完善制度延伸监督触角

  该院在每个科室设立一名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负责传达各级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及纪律要求,并同步向院纪检组报告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从而有效解决了纪检监察监督力量单薄、监督触角不灵敏的问题。

  制定《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方案》,明确各岗位的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及防控责任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向院党组公开递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班子成员向检察长公开递交《廉政承诺书》,就自身廉洁、带领团队和维护班子团结等十个方面,向全院干警作出公开承诺。同时,对全体检察人员建立起《廉政档案》,对个人不动产情况,收入情况,父母、配偶、子女工作情况等登记备案,及时了解干警异动,有效加强风险防控。

  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必谈”“新提拔、新进人员必谈”“重点科室普通干警选择性谈”“问题人员重点谈”的原则,长沙县检察院建立起一系列廉政谈话制度。规定每个季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开展两次以上的廉政谈话活动。比如,在对检察新进人员的谈话中,不仅要领学检察人员纪律手册,解读“四一律”“六严禁”“十不准”,还要向其介绍该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方面的光荣传统,确保廉政宣讲入心入脑。

  注重对关键节点的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该院每逢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特殊节假日,为每位干警订制“祝廉短信”及时提醒,在电子屏、微信群中编写“廉洁段子”寓教于乐,筑牢防腐拒变长堤。据悉,仅2017年,该院发送廉政短信、微信提醒等120余条。

  加大问责强化内部监督

  该院对涉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系全体干警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以及全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勉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检察长末位表态、民主集中、会议决定。同时,规定纪检监察人员必须列席党组会、院务会、检察长办公会等参与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的讨论,参与对基础设施建设、物资装备采购、干部任命提拔等事项的监督与把关,确保每个程序都公开透明,经得起考验。

  制定《作风建设督查方案》,加强对公车管理、“三公经费”、作风建设的执纪问责力度,开展不定期督查,并建立督查台账;针对节假日前后上下班纪律有所松散的情况,该院规定院领导每周要对分管部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以上的督查;值班院领导除了周二坐班检查上下班情况之外,还要同政工、监察室组成联合督查队,对干警的工作纪律开展一次以上的督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并影响当年绩效考核评价。

  该院以开展“三走访、两查找、一确保、一促进”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内部监督,防患于未然,对所有不捕不诉案件、已办结或正在办理的重大、有影响的刑事案件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案件或当事人不服、提出异议、意见的刑事案件等,走访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律师,了解检察机关和干警是否做到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从源头预防自身腐败现象的发生,没有发生一起干警违纪违法的行为,确保了司法公正廉洁。该院两次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两次被荣记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

  编辑:乔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