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辈分”
2018-02-07 16:26: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傅达林

  左岸琴声

  ——新时代立法现象观察之一

  春节临近,思乡的人们都在筹划着回乡省亲,带着一份认祖归宗的情愫,祭拜祖辈、体恤晚辈,仿佛在这样的伦理关系中方能安顿自己的游子之心。其实,历经沧桑变化,中国人传统的辈分观念丝毫未减,盖因辈分关系礼仪,辈分关系秩序。

  在一国的法律体系当中,遵循法律位阶而形成的法律秩序结构,也可以视作一种隐性的“辈分”关系。如同辈分不可乱,法律文件之间的“辈分”关系,恰是避免法律规范之间功能紊乱、维系法律体系内部秩序和谐的奥秘所在。尤其在制定法国家,法律的“辈分”同乡下人所看重的辈分一样,都是事关礼仪和秩序的重要问题。

  所谓的法律“辈分”,无非是强调置于法律规则体系之中的法律文件,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规章,都有上下之分、父子之别,而不能让“父亲”去干“孙子”该干的事,或是让“儿子”去干“爷爷”该干的活。这个道理对于法律人而言再浅显不过,可是在具体的立法操作中,却经常容易出现“辈分”不清甚至混乱的情形。

  法律“辈分”不清的一种表现,就是立法层次的混淆。由于实践中存在一种争取高位阶立法的倾向,使得立法诉求极容易显现出非理智的一面,不同领域的立法者都尽可能提高自身的立法位阶。而一旦某一部立法率先“登高”过后,随着该领域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便出现某部法律“身份”过高、“辈分”唐突的现象。以我所熟悉的军事法为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规定“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后,加快这方面专项立法十分必要。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意义不容置疑。但随着近年来军人权益立法提速,这部法律的“辈分”问题便日益凸显。如果将来要制定《军人权益保障法》,那么如何确定两部法律的辈分关系呢?且对于军人权益而言,保险权利只是其中一项,与其处于同一层次的权利还有许多,是否都需要照此辈分制定专门法律?

  相反,在我国现存的法规中,却存在很多应当制定法律而只出台法规的情形,这同样也是“辈分”混淆的表现。从一些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结构看,法律文件之间的纵向层次不明,哪些需要制定法规,哪些需要制定规章,目前还不清晰。随着法典化的推进和法律体系化建设提速,对于法律与法规的“辈分”选择,应当是立法中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不可再以简单小事视之。

  法律“辈分”不清的另一种表现,是上位法规定过细而下位法规定过于抽象,显得“爷爷不像爷爷、孙子不像孙子”。从内容上看,过于具体细致的条文倘若规定在上位法中,下位立法的空间便受限,甚至带来规范冲突。类似立法内容上辈分不清,无论是下位法侵入上位法,还是上位法过度延伸到下位法,从体系角度和效益角度看,都是值得认真反思并加以改进的。

  (作者系国防大学政治学院教授)

  编辑:乔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