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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竟被告知有婚姻存续
2022-11-24 14:26: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申请婚姻登记被拒,原因竟是“已婚”,淮安市洪泽区的厉女士几经波折,最终在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的行政检察监督下,如愿与男友领了结婚证。

  时间回到2019年初,厉女士和男友恋爱多年,感情稳定,决定结婚,没想到在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时候被告知厉女士“已婚”。“我之前确实有过一段婚姻,但是已经于2016年11月份在法院调解离婚了”。明明是未婚却被登记为已婚,厉女士实在委屈,便多次以已离婚为由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婚姻登记,但民政部门均以其行为无不当、无错误为由拒绝撤销。同年10月,厉女士向清江浦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婚姻登记,但法院以不在受理范围为由驳回厉女士的诉讼请求。

  辗转多个部门均无法解决,厉女士心急如焚。2022年6月,从朋友那得知检察机关具有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能,厉女士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高度重视,积极履职,立即到民政部门了解情况,并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原来厉女士与前夫严某于2016年11月离婚。2017年3月,在双方已离婚的状态下,严某为办理贷款便与厉女士商议,隐瞒二人已经法院调解离婚的事实,以结婚证遗失为由至洪泽区民政部门申请并补领了结婚证。因此,在民政部门看来,厉女士与严某补办结婚证是他们的真实意思表示,婚姻登记行为无不当,便始终拒绝撤销。

  2022年7月,在洪泽区检察院助推,清江浦区法院主持下,洪泽区民政部门注销了厉女士与严某的婚姻登记,厉女士当场书写息诉息访承诺书和撤回检察监督申请。同时,收到检察建议后,民政部门撤销了厉女士的“结婚”登记记录。至此,持续3年之久的行政争议终得到实质性化解。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