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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点无法结婚的她“千里寄喜糖”
2022-09-14 16:29: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我们今天领证了,我第一时间就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你。”9月5日一早,兴化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助理戴平平就收到了谭女士的微信消息,与此同时,她还收到一个特殊的包裹,喜庆的绣球和香甜的喜糖带来了千里外一对新人的喜悦。“公正司法匡正义,检察帮助暖民心,有限的语言难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内附的明信片上,秀丽的字迹饱含谭女士感激之情。

  原来,2022年4月的一天,家住广西的谭女士与恋爱多年的男友相约到当地民政局登记结婚,却被告知谭女士于2018年在兴化市与杨某有一段短暂的婚史,必须提供“离婚证”才能“再次”登记结婚。

  “我从未结婚,更没有去过江苏兴化,怎么会和别的男人结过婚?”百思不得其解的谭女士经反复回忆,终于想起2017年12月因钱包被盗,里面的身份证可能因此被他人冒用了。她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时隔多年,冒用谭女士身份与杨某结婚的女子早已杳无踪影,且根据现行法律,谭女士被冒用身份结婚的情形并不属于法定的可撤销婚姻或婚姻无效情形,因此她也无法通过诉讼方式撤销相关登记。

  “我从没婚史,怎么能以离异的身份与男友登记结婚?”6月17日,心有不甘的谭女士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向兴化市检察院寄来申请监督书。

  经初步审查,谭女士的遭遇属于行政检察监督范围。受理该案后,该院行政检察部门的承办检察官戴平平立即前往市公安局、民政局、档案馆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并询问当事人杨某,查明2018年1月,杨某经人介绍与一名自称“谭某”的外地女子登记结婚,一个月后二人即因感情不和离婚,“谭某”不知去向。冒名者无从查找,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检察官仔细核对杨、谭二人的结婚、离婚材料,发现材料上有“谭某”签名,只要证明此签名并非谭女士所写,便可证明其身份被冒用的事实。于是,承办检察官向检察技术部门申请笔迹鉴定,结果证实登记材料上“谭某”签名与谭女士本人的笔迹确实不是同一人书写形成,结合结婚照片上“谭某”面部特征与谭女士面部特征出入较大,而且与谭女士本人提交的2018年的生活照差距较大等实际情况,检察机关综合审查后认定,谭女士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进行相关婚姻登记。

  2022年7月5日,兴化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撤销谭女士被冒名的婚姻登记。7月20日,行政机关经审查核实,依法撤销了谭女士2018年的婚姻登记,为她恢复了“未婚”状态。

  9月5日,谭女士与男友高高兴兴地正式申领了结婚证。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