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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前有案底?检察建议还清白
2022-08-22 18:00: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一向奉公守法、为人正直,却在竞选村干部时意外发现自己18年前有案底!日前,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就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向该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揭开尘封已久的真相,还申诉人以清白。

  2021年11月,37岁的何某准备在湖南老家竞选村干部时,被告知其有犯罪记录。称其18年前在苏州时,与同室戒毒人员产生纠纷,并发生肢体冲突,并于次年因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何某整个人懵了,他一直都在湖南老家,没去苏州,更没坐过牢,怎会有这样的“前科”?让他更为惊讶的是,犯罪记录中显示的身份信息确实是他的。何某又急又气,立即赶赴苏州为自己讨回公道,并于2021年11月16日向相城区检察院提出申诉。

  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后,检察官迅速调取了原案卷宗,发现被告人的身份信息与何某吻合,案卷上也确实有“何某”的签名。

  “这么多年了,人的长相会有变化,照片无法用来确认,笔迹也可能随着生活习惯发生改变,但指纹是终身不变的。”承办检察官分析道。检察官委托技术部门对原案卷中被告人的笔迹和指纹与申诉人的笔迹和指纹进行比对,结果显示:原案被告人确实不是何某。

  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原判决存在错误可能,遂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于2022年1月6日将该案移送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办理。

  刑检部门经初步审查后,决定对该案进行全面复查。既然申诉人何某与原审被告人不是同一个人,那究竟是谁冒用了何某的身份信息?复查过程中,何某告诉检察官,原案照片中的被告人很可能是多年不见的表哥李某,他听说李某常年在外谋生,因行为不端可能有多次入狱的经历。

  如果有其他入狱记录,公安系统肯定有留存。检察官立刻与公安机关联系,全国排查李某行踪。果然,2020年李某又因盗窃罪在河北获刑。检察机关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采集到李某指纹,证实李某就是当年冒充何某的原审被告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某承认当年犯罪后,怕留下犯罪记录,又熟知表弟何某的身份信息,就冒用了何某姓名的事实。

  检察官意识到,虽然服刑的不是何某本人,但即使过了18年,留下的刑事犯罪前科仍然会对何某的工作、生活造成困扰。2022年6月30日,相城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认为该判决对被告人的身份认定有误,建议予以纠正。7月6日,法院依法作出裁定,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将原审判决书中的被告人何某更正为李某。

  “感谢检察官还我清白!现在我不打算竞选村干部了,等‘案底’消掉后,我想申请做一名网约车司机。”得知公安机关正在办理他的犯罪记录删除手续时,身在福建的何某在电话那头对检察官连声致谢。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