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某原本有一个四代同堂的幸福家庭,一场交通事故的发生,导致纪某的母亲丧失生命。纪某为抢救母亲花费20多万元医疗费,肇事者未垫付任何费用,也未积极履行调解协议里的赔偿义务,纪某一家陷入生活困境。如皋市检察院审查认为,纪某的遭遇符合司法救助政策。
“家里人在外地怎么办?”“没事,我们有远程救助系统。”办案人员考虑到纪某在外地上班,积极引导纪某通过远程司法救助系统提交救助申请材料,免去往返奔波。
近年来,如皋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救济解困功能,不断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努力预防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如皋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形成联动救助、高效救助的工作合力。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害人李某因案死亡后留下两名远在外省的未成年子女,被告人张某收入不高,无法对被害人亲属进行赔偿。承办人员经调查得知,李某的两名子女仍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除李某外无其他抚养人,后续生活难以为继。该院立即向南通市检察院报告,展开联合救助。考虑到两名未成年人居住地较远,该院在联系被害人其他亲属核实情况的同时,积极向当地检察院寻求帮助,了解当事人生活学习情况。最终,检察机关确定由共同生活的李某母亲为代理人接受救助,市县两级及当地检察院共同发放救助金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