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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失的医保基金追回来了
2025-03-27 11:26: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感谢检察机关提供的线索,24万余元的医保基金已经全部追回,我们将与检察机关保持追偿协作关系,避免再有类似情况发生。”近日,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与医疗保障局海陵分局就医保基金追偿协作达成一致意见,对发现的医保基金流失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线索,形成线索互移机制。

  2024年11月,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审查杨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案件时发现,杨某在某医疗机构行子宫切除术时,造成输尿管损伤等后果,致使杨某多次就医。经鉴定,法院判决确认某医疗机构对损伤结果承担70%的责任,而除杨某起诉的费用外,医保基金已经报销了2万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但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相关医疗机构并未按照判决确定的其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主动向医保经办机构退还相应基金,导致医保基金被不当占用。检察官随即对近年来法院审理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进行梳理,另发现3件同样情形案件,涉案金额达24万余元。

  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群众的“救命钱”“看病钱”,2024年12月,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将相关线索移交医疗保障局海陵分局,督促该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核查医保基金支付情况,并采取措施追回相关资金。该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调查核实。2025年2月,流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到位。

  编辑:洪玮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