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南京市检察院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支持南京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决策部署要求,专门研究出台《关于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南京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23条具体措施,从完善服务体系、突出业务指导、加强要素支持等方面提升检察履职质效,支撑和服务南京江北新区更好发挥“支撑南京、服务全省、贡献全国”功能作用。
《方案》明确,要支持和指导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先行试点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高地、检察机关现代化成果的展示高地”,以支持推动南京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服务大局贡献度、人民群众满意度、法律监督精准度和检察管理驱动力、检察工作影响力、检察队伍战斗力。聚焦南京江北新区“服务企业、项目建设、研产贯通、招商引资”四大行动,建设驻扬子江法务区综合履职中心,实体化运作知识产权检察服务站、行政检察集中管辖办案点、涉外检察案件研讨基地。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加大对江北新区“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司法保护。
《方案》明确,要支持和指导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探索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健全法律监督体系,完善专业法庭监督机制,联合建设行政规范执法教育基地,健全全市行政诉讼一审案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分流分办机制。提升涉外法治建设水平,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和高水平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