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上海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小琴,收入稳定,工作闲暇之余,喜欢刷刷某网络直播平台。溧阳某直播平台人气主播小张,主要直播配音、访谈、游戏比赛,拥有粉丝几十万。
某日,小琴进入了小张的直播间,观看了一段时间的直播后,不禁被小张的直播间所吸引,便为他“豪气”打赏。随后,两人慢慢转为线下联系,后逐渐发展成“恋爱关系”。为继续支持小张的直播事业,小琴在“恋爱期间”多次在各网络平台对小张进行打赏、充值、转款等共计数百万元。之后,因双方“感情破裂”,结束“恋爱关系”,小琴遂向溧阳法院起诉小张,主张返还“恋爱关系”期间为小张支出的各类打赏款项。
为更好统一裁判尺度,树立“同案同判思维”,承办法官庭前通过类案检索的形式精准确定了审理思路以及审查范围。
庭审中,因案涉相关网络平台术语较为晦涩难懂、双方对款项交付性质观点不一、涉平台和案外人相关的聊天记录等证据较多,双方矛盾较大,该案审理几度陷入僵局。
考虑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且一方已展开新的生活,故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边梳理双方庭审中提供的证据,边向双方释法说理,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