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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日,检察院里来了“特殊客人”
2024-02-23 09:15: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2月4日,立春。一对父女冒雨来到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将一面“立法为公彰国法 执法为民暖民心”的锦旗交到检察官手上,由衷表达他们的谢意。

  事情起源于2023年5月6日,当晚7时许,王某下班骑车途经某路段时,不幸因摔倒而陷入昏迷,路人发现后拨打120,将其紧急送医。其间,王某的妻子打电话报警,但民警和交警部门至报警地点后并未找到报警人,因此无法出具交通责任认定。因事出突然且脑部受损,王某无法回忆起事发时的具体情节,但他坚称系被车辆撞击而受伤。

  出院后,王某为申请工伤认定,多次赴交警、派出所等部门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资料等,但未能找到相关证据来证明其系被撞倒地,人社部门因此无法认定其构成工伤。王某所在公司虽为其购买了相应的工伤保险,但因未能认定为工伤,王某无法享受相应待遇。为此,王某提起行政诉讼。

  为妥善化解该纠纷,同年11月初,锡山区涉诉行政争议化解中心邀请锡山区检察院介入化解争议。

  检察官详细审阅了相关资料,发现案件的关键在于是否有证据证明王某系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从而确认其是否属于工伤。承办检察官相继走访事发地附近的警务工作站,查看民警接处警录像。走访交警中队,了解事发路段道路监控录像情况,并获取交警中队出具的相关路段无监控录像证明。为全面求证王某伤情发生的原因,检察官还专门走访骨科专家,就王某治疗记录进行咨询,获悉造成王某伤情的原因是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但始终未发现可以证明王某系意外受伤的证据。

  当时,王某因伤情生活无法自理,其所在公司仅向其发放60%的基本工资。其妻子不得不辞去工作来照料家庭,家中还有两个学龄的孩子,经济已陷入困境。

  经全面求证,检察官再次与王某面对面沟通,详细说明调查结果无法直接证实其因遭遇意外而受伤,并就工伤认定问题希望王某尊重法律规定。同时,检察官建议王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主动将该救助线索移交控申部门,以缓解其困境。

  为更加公允、透明地化解这起争议案件,锡山区检察院邀请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社区工作人员作为听证员开展公开听证,听证员均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行政争议化解、司法救助决定。王某现场写下撤诉申请,由锡山区检察院代为提交法院。

  案件办结后,王某向检察官寄来感谢信,感谢锡山区检察院“在对我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中,公正、公平且充满人文关怀”,并希望能当面向检察官表达谢意。于是,在立春这一天,检察院里来了王某父女这对“特殊的客人”。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