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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法检“两长”同堂审案
2023-12-19 09:28: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法院执行期间领取50余万元拆迁款,用于清偿个人其他债务,导致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本来是民事责任,最终却承担了刑事责任。日前,宿迁市宿城区法检“两长”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并当庭作出判决。

  2013年7月,被告人钟某向汤某某借款36.2万元用于经营某砖瓦厂,汤某某基于对其的信任,将该款项出借。2014年还款期限届满后,汤某某联系被告人钟某讨要借款,但被告人钟某以各种借口推脱还款,汤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被告人钟某归还汤某某36.2万元借款。判决生效后,被告人钟某未履行给付义务,汤某某向宿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人钟某在领取拆迁款后,并未主动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反而用于清偿个人其他债务,其行为不仅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导致了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公诉人、被告人围绕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证据、量刑情节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的意见,保证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被告人钟某认罪认罚,法庭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钟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组织被执行人到拒执罪庭审现场,让他们亲眼看、亲耳听,亲历挑衅法律权威的严重后果,可以对他们形成强大的威慑效应,也是一场法治的‘洗礼’。”宿城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刘彬表示,今后这样“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会常态化开展下去,督促更多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