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法院南渡人民法庭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以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24户农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盘活了50余亩农村土地。
1997年起,王某家庭向某村委村民小组村民承包责任田开挖鱼塘经营。因其一直未向有关村民支付土地租金,双方发生争议。近日,该村委24户农户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返还占用的土地并支付租金。
承办法官多次前往案涉村落,深入田间地头对案涉土地情况进行现场勘察,走访相关部门明确土地权属及现状。邀请当事人、村委和网格员来到争议土地现场,充分倾听多方意见,进一步了解矛盾原委,并结合案件事实进行现场释法说理。妥善平衡各方利益。劝导双方理性面对纠纷,帮助分析不同处理方式可能带来的利弊得失,从公平兼顾各方利益的角度出发。最终王某同意将案涉土地全部返还给有关村民并由有关村民对外发包,所获收益在承包户与经营户之间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