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儿子谢谢宜兴法院的执行法官,你们辛苦了!”近日,申请人老刘拿到了6万余元执行款,向法官表达感谢之情。
老刘年逾七旬,儿子小刘6年前在一场交通事故中身受重伤,瘫痪在床,经鉴定为一级伤残,经宜兴法院判决、执行后相关赔偿费用已于2018年获赔完毕。今年8月,小刘针对后续护理费又诉至法院,宜兴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肇事者戴某赔偿小刘护理费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戴某拒不履行付款义务,老刘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照料儿子,老刘留在贵州家中,无法外出工作,生活陷入困境。
考虑到申请人的特殊情况,执行立案后,法官迅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发起查询,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卡,但余额不足以清偿。随后,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戴某,明确告知其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迫于执行威慑力,戴某承诺积极筹钱,将执行款全部支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