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衍民代表: 任职回避有利于保障司法公正
2018-03-20 11:02: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高扬

  为保证司法公正,防止人情关系干扰司法,检察机关采取了最严厉的任职回避制度。最高检明确要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和办案检察官,其配偶、子女担任律师并在国内从事诉讼业务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在选任领导干部或办案检察官时,任职人选的配偶、子女担任律师的,应当承诺自任命之日起其配偶、子女不再从事诉讼业务,拒绝作出承诺的,不得作为任职人选。同时,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最高检还出台了加强内部监督防止说情干扰、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等规定。

  “如果近亲属在检察机关担任领导干部或办案检察官,另一方担任律师时,难免会出现干扰司法、利益输送等问题,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也不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现在采取这种回避制度,符合公民的心理预期和社会运行规律,有利于树立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威信,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全国人大代表,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种衍民说。

  种衍民指出,司法改革后实行严格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回避制度能够避免领导干部和办案检察官犯错误,“这实际上对他们也是一种保护。”

  (本报北京3月17日电)

  编辑:乔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