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宿迁市检察院树立业绩导向目标,充分发挥评查机制作用,加强对检察官所办案件、检察官助理辅助办案质量的专项检查,并将评查结果运用到检察官入额遴选、等级晋升中。
实行“一把手”工程。根据宿迁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加云要求,组织人事部门两次从考察对象近3年办案清单中,按照每人5件的标准,随机抽取所办案件,抽调案管、刑检、民行、执检等部门16名资深员额检察官组成2个评查组,共对9名入额遴选检察官助理、10名等级晋升检察官所办理的95起案件进行评查。刘加云指导并参与评查组的评查工作,划出评查重点,并抽取其中19起案件具体审阅。
精准确定评查重点。从三个方面确定评查重点,在案件实体审查质量方面,注重刑检案件起诉定性是否准确,量刑建议是否精准,法定情节审查是否全面准确等;在办案程序方面,注重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办案超期情况等;在办案亲历性方面,注重办案检察官有无参与讯问、出庭等工作。
综合研判评查结果。评查发现有个别案件法定情节认定不准确,办案亲历性方面发现有检察官未能参与全部讯问或者未出庭支持公诉。评查还发现部分瑕疵问题,如卷宗无审查报告或审查报告中证据总结分析不到位,有案件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部分事实未予认定,虽案件实体认定结论正确,但未在审查报告中分析说明原因等。评查人员逐案进行打分,案管部门汇总计算考察对象所办案件的平均分,组织人事部门结合案件评查结果进行综合研判,为该院党组决策提供翔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