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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头版丨泗洪58座散落烈士墓登记入册就地保护
2021-08-16 09:38: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本报讯(通讯员 陈颖 孙永上)7月15日,泗洪县梅花镇前老居委会一位烈士亲属在散落烈士墓就地管护协议书上签了字。在泗洪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中,58座散落烈士墓的亲属都签订了就地保护协议书。6月25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7月初,泗洪县检察院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专项行动。7月8日,检察官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梅花镇。通过寻访老人、查找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发现梅花镇共58座散葬烈士墓,比34座多了将近一倍。

经走访,58户烈士亲属均选择了就地保护。烈士亲属、村居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方共同签订了就地保护协议书,共同负责看管维护。走访中检察官还发现,散葬的烈士墓有些未立碑刻文,甚至被杂草淹没,未得到有效保护。“既然不愿意迁到烈士陵园,那就要好好履行管护职责。”检察官一边敦促退役军人事务局对零散烈士墓进行修整,一边叮嘱烈士亲属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履行好就地保护协议的要求。半个多月后,58座烈士墓完成了基础修缮。为与普通墓进行区分,便于后期管护,在检察官的建议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对烈士墓进行GPS定位、拍照留存。截至7月30日,58座散落烈士墓已全部完成基础修整并登记在册。

  编辑:孙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