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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人大力挺检察公益诉讼
2020-07-02 10:32: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谢 苏 饶新刚

  本报讯(通讯员 谢 苏 饶新刚 记者 张 旭)6月29日下午,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和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决定》主要包括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办案范围、办案程序保障、支持与配合、能力建设、公益保护宣传、接受监督等17条内容。

  《决定》在严格遵循现行法律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基本规定的基础上,还被赋予了鲜明的“宿迁特色”。如立足宿迁生态发展特点,重点突出对城市绿地、饮用水源地及湿地的保护。同时,根据宿迁电商名城、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定位,突出对网络电商泄漏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对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历史文化名胜的保护等。

  在文件起草方式上打破常规,将法律条文关于传统办案范围、新领域办案范围比较笼统的规定,采用列举+概括方式予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便于被监督对象和人民群众更加直观了解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和办案重点,同时助力宣传引导。

  记者获悉,为形成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合力,《决定》规定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对本市各级政府加强检察公益诉讼财政预算保障,监察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支持和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方面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编辑:孙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