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秉持“勇担职责使命,锻造检警铁军”的工作思路,积极运用“司法警察+”模式,积极融入公益诉讼、公开审查、司法办案等工作,着力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素质,锻造检警铁军,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司法警察+公益诉讼。探索检察机关内部检警一体化工作模式,发挥司法警察威慑力,体现检察监督刚性。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警察法有关规定,准确定位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职能地位,探索赋予法警在检察官指挥下适度参与办案的主体资格,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威慑和保障职能,充分利用司法警察队伍的警力优势,充分彰显司法警察队伍的战斗力,形成主辅相合,各有所为的内部检警一体化办案新格局。
司法警察+公开审查。司法警察全程辅助检察官开展公开审查和法律监督活动,不仅仅是一种司法仪式,更重要的是彰显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应当成为常态。要按照公开审查的基本要求,科学明确司法警察工作全面融入公开审查活动的范围、条件、标准、流程和规范,固化成为司法警察常态履职的新任务。
司法警察+司法办案。主动加强与各检察业务部门协作配合,探索试行法警协助检察官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勘验检查、抓捕辨认、保障庭审等各类实体性、程序性检察办案活动。探索建立检察官对重大案件(事件)的现场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和重大调查取证活动的全程安全保护机制,使司法警察对检察司法办案的保护工作与检察官履行职责同频共振,不断拓展司法警察的保护范围,加大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