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施“洪检护源”项目为着力点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重点打击 损毁红色遗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泗洪县的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多措并举助力社会治理。
凝聚合力保护山清水秀 。该院出台《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形成举全院之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局面;联合泗洪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5家单位签订《“生态复绿管护”合作方案》,推动补植复绿工作;与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人民检察院会签《“两河一湖”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积极破解“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景”的生态环境治理难题。
联动履职赓续红色基因。为切实保护红色遗迹,该院多次组织检察官赴烈士墓、烈士陵园所在地开展实地调研,联合泗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四个“全覆盖”工作标准,通过查找资料、寻访老人、实地调研等方式,摸底排查该县梅花镇的烈士墓,对58座未集中安葬的烈士墓进行修缮,与烈士亲属签订就地保护协议,并对所有烈士墓进行GPS定位、拍照留存,以便后期管护和检查。
多措并举助力社会治理。该院积极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着眼于提高生态环境司法修复能力,督促盗伐、滥伐林木的被告人积极补植复绿并开展“回头看”工作;构建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聘请67名乡贤担任公益诉讼观察员并组织培训,已就乡贤反映的路面窨井盖缺损、电动车私拉电线充电等问题推动相关部门进行整治;推进网格 员参与公益诉讼观察工作机制,将全县919名网格员纳 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队伍,进一步拓宽公益损害案件线索发现渠道,有效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官调查核实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