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晴 朱晓燕)“本来走投无路了,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给您写信,没想到您竟然回信了,是你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才让我的孩子有了正常入学的机会!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感恩检察长,感谢检察院,我们全家一定在常州好好工作,遵纪守法!”7月6日,29岁的安徽务工人员孙某某拿到孩子的《入学准入卡》后,再次向常州市检察院门户网站“检察长信箱”发来了感谢信。
今年6月28日,常州市检察院门户网站“检察长信箱”中收到了一封群众来信,来信人孙某某,4年前与丈夫韩某至江苏省常州市打工。因女儿今年刚满6周岁,即将入小学一年级就读,夫妻俩便向当地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办公室(以下简称积分办)提交了入学申请。小夫妻本满心欢喜地给孩子筹备入学用品,却收到了积分办告知:因韩某未成年时期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依据当地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积分标准,其女儿积分入学被扣100分,孩子无法入学!“如果小孩上不了学,我们全家都要辞掉工作回老家!请求检察长能不能帮忙查一下,未成年犯法子女上学规定要扣100分吗?跪求您!”
民生无小事。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非常重视,此事关系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问题,也关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常就学等民生问题。收到来信的第二天,他就给孙某某回信,安抚其情绪;同时要求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派员介入调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当日下午,该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殷虹带领未检干警向孙某某和积分办了解情况,并赶赴公安机关调阅相关资料。
经调查核实,孙某某丈夫韩某在未成年时期确实因犯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未成年人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不能影响其升学、就业,更不应该影响其子女入学。”7月2日,检察机关向积分办建议取消对申请人女儿入学扣分。
7月5日,积分办向检察机关反馈,已依据《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取消了对孙某某孩子入学申请扣分,确保不耽误当事人孩子入学,同时表示后续将进一步调整、完善积分入学标准,推动积分入学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合理。
常州是否还存在韩某这样的情况?葛志军要求两级院以此事为契机,就流动人口入学积分管理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调查,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以实实在在的举措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据了解,自7月21日起,常州市两级检察院已开始全面排查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有无上述情况,努力做到无一遗漏,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据各地积分办反馈,目前未发现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