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市检察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牵头14家单位汇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标准》,明确全市14家重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主体责任,涵盖食药安全、生产安全、生态安全等重点领域,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提供指引。
针对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法律法规修订等导致的正向衔接不畅、监督弱化问题,张家港市检察院以刑法483个罪名为基准,与《张家港市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292项处罚事项及行政机关权力清单比对,筛选正向衔接相关罪名42项,汇编形成《标准》。同时,对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68项行政执法事项,明确行政处罚事项、构成犯罪标准、刑法处罚依据,供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检索使用。目前,已推动市政府将行刑衔接工作纳入《张家港市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将《标准》执行作为执法评查、执法监督依据,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6件,监督移送6件,均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