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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组织企业旁听生态案件庭审
2025-04-17 09:47: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基础,水体污染不仅严重威胁环境,也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风险,引发各种疾病甚至危及生命。”日前,仪征市检察院办理的全市首例篡改监测数据污染环境案,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当地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人员、运维企业代表、辖区重点企业代表等40余人参与了旁听。庭审现场,承办检察官以案释法。

  被告人纪某通过环保平台发现某企业排放的废水中COD(化学需氧量)数值超标,随即告知该企业的环保负责人(另一名被告人)杨某某。为了降低COD数值,防止生态环境部门责令企业停产整改,杨某某向纪某寻求解决办法。纪某竟提出以自来水替换监测水样来降低COD数值的违法建议。

  在纪某的提议下,杨某某多次违规进入污水源在线监控室,指使本单位人员篡改监测数据。他们将监测设备的采样管插入装有自来水或自制稀释废水的容器中,以此干扰监测设备,对外排放超标废水,从而逃避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据统计,案发期间,该企业共计排放超标废水约1016m³,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经认定,废水超标排放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数额为人民币25500元。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督促被告单位承担生态修复责任,至起诉前,被告单位已足额缴纳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金25500元。

  “环境监测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这是环保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我们判断环境状况、制定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在庭审中,检察官以案释法,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并借此机会对旁听人员进行了环保法律宣传。检察官强调,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是环境保护和监管的重要依据。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能置身于环保法律之外,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每个责任主体躬身力行。

  面对铁证如山,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被告单位单处罚金,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编辑:洪玮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