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持续打造“检护宜商”特色品牌,对企业全生命周期风险预防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围绕融合履职、协同联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开展破产检察监督工作,逐步形成具有姑苏特色的破产检察监督品牌。
理论先导,构建破产监督研究新范式。以精准开展破产检察监督为切入点,率先启动破产检察监督体系化理论研究。首创系统性构建破产检察监督理论框架,确立监督正当性基础、监督范围、监督内容以及“四大检察”融合履职路径。在此基础之上,围绕破产程序的受理、债权申报、清算分配等具体环节以及管理人履职、“执转破”、个人破产等具体制度,形成了一批针对性强、兼具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11篇论文在相关学术论坛和征文中获奖,2篇论文在《中国检察官》发表,1个课题获省检察院立项,持续在破产法理论及实务界发出检察声音。
创新机制,打造标准化案件审查体系。依法开展对破产案件全过程监督以及强化对重点环节的监督,率先制定《破产检察监督案件审查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成为由“中国破产法论坛”发布的全国首个地方性破产检察监督规范文件。《指引》创新性地定义破产检察监督概念内涵,构建“4+10+8”监督框架,明确包括破产申请和受理、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以及相关行政行为在内的全流程监督;融合民事生效裁判、审违执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刑事打击涉破产犯罪、公益诉讼维护“两益”,以及以支持起诉、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延伸履职在内的8种监督方式。
深化履职,扎实推进全过程监督实践。秉持监督与支持、维权与维稳、纠错与解纷并重的共赢理念,集中年轻优势力量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围绕涉破产生效裁判、执破衔接、管理人履职规范、破产财产处置等关键环节,挖掘涉破产案件监督点,逐步推进检察监督覆盖破产案件全过程。
检校共建,搭建跨界协同创新平台。联合上级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签约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聘请王欣新、徐阳光等破产法领域专家教授为专家导师。开展检校双向交流,邀请专家学者为检察干警培训授课,同时组织检察干警赴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开设专题讲座进行学术交流。联合开展课题攻关,与高校学者合作省级青年课题研究,实现检察创新与学术研究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