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已经从烹饪学校毕业,目前在一家小饭店里面打工。谢谢检察官,如今我也是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了。”近日,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的小楚笑着对检察官说道。
2024年9月,小楚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过社会调查和家访,检察官发现小楚的父母在外地打工,平时对其疏于监管,导致小楚早早便辍学在家,整日和社会闲散人员厮混,沾染了不良习气。
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惩罚不是目的,教育矫治才是关键。为精准帮教小楚,检察官与社工共同组成帮教小组,为其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责令其监护人对其加强监管。
考虑到小楚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初犯等情节,洪泽区检察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六个月的考验期。
令人欣慰的是,小楚在考验期内不仅遵守帮教考察规定,还在家人的劝说下,主动报名参加了烹饪培训班。“通过劳动获得的报酬,比什么都来得安心。”小楚与检察官分享道。
“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有些未成年人在人生的旅途中短暂地迷失方向,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精准帮教,积极引导,唤醒他们内心的良善与热忱,帮助这些涉罪迷途的孩子顺利返航,回归社会。”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