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拍案】为了留住姐夫,弟弟干了这件傻事
2020-09-15 15:48: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2020年4月20日晚,在宿迁经开区的一个路口发生了一起人为制造的单方交通事故,而肇事者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姐姐挽留姐夫,这是一波什么操作?

  王某与姐姐自幼感情很好。在外人看来,姐姐是嫁给了爱情,女儿乖巧听话,丈夫生意成功,衣食无忧,婚姻应该很幸福。但是,只有王某知道姐姐的婚姻暗藏着裂痕,因为姐姐不止一次私下跟自己说过,在姐夫手机里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他外面有人了”。

  4月20日晚上,王某与姐姐一家到饭店庆祝姐夫买了一辆某豪华品牌轿车。席间因为姐夫喝酒了,于是让王某开着新车去学校接外甥女。“不想你姐夫再出远门了”,在接外甥女的路上,姐姐曾经对自己抱怨姐夫的那些话又在王某耳边回响。“怎么样才能把姐夫留下来几天,让他们缓和一下夫妻关系”,一路上王某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到了学校门口,坐在车里等外甥女的王某看着窗外路边的反光柱顿时来了灵感,“把姐夫车子撞坏,修车至少得花上几天时间,姐夫不就走不成了吗?”于是他决定开车撞一下这反光柱,造成一起单方事故。为了确保撞击力度恰到好处,车子不至于受损严重,王某特地下车仔细观察地面反光柱和车子的距离,而他这一举动被路边的摄像头记录的清清楚楚,成为日后认定犯罪的重要证据。

  随后,王某回到车上发动汽车,他先把车辆往后倒一点,然后向前轻微的撞向反光柱,造成车辆右前大灯损坏、保险杠掉漆。感觉成功后,王某把车挪开,下车查看车辆受损程度,随后给姐夫打电话告知其把车子撞了。

  不知情的姐夫在看到保单上显示车险已于当时生效后就让王某报警并报保险理赔。交警部门现场认定王某造成单方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

  车辆过户当天即发生交通事故,且事故发生前两个多小时保单方才生效,保险公司认为本次事故存在疑点,遂电话联系王某劝其放弃理赔。

  王某将保险公司联系自己的事情告知姐夫,但面对姐夫是否是故意的质疑,他坚称是为了避让行人不小心撞到的。深信不疑的姐夫随后自行联系保险公司坚持理赔,最终获得保险公司理赔款12528元。

  保险公司发现疑点后报案,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还保险公司全部理赔金。宿城区检察院在审查该案时认为王某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王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6月24日,法院完全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犯保险诈骗罪,判处王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的法律制度,其意旨是为了抗御并防范灾害。保险人进行保险经营,就是要为了避免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的发生或少发生,即使发生了,也要尽量抑制其蔓延而造成损失的扩大。如果本来没有发生保险事故,却通过人为的故意办法而加以制造,致使财物遭受损失,无疑是一种为法律所禁止的不法之行为,构成犯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其有关的刑事责任。

  编辑:孙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