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察,10月21日,宿城区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召集公安侦查人员、双方当事人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组成听证团,对该案处理提出听证意见。宿城区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赵静全程旁听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首先由案件承办检察官徐培亮对该案证据、事实及拟不起诉的理由作出了说明,并重点就争议焦点伤害的故意与过失的区别进行了释法说理;之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张依次发表了意见;随后主持人再次组织双方就赔偿部分进行调解;最后听证团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处理进行了独立评议,提出了意见。该院将根据各方意见,综合全案的事实和证据,于近期对该案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听证会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检察机关能够公开审查表示认可,消除了内心疑虑。听证团对检察官谨慎负责的工作态度、阳光透明的工作方式也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