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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典型案事例,宿迁+1
2024-06-26 10:25: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6月25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江苏省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毒品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惩治和预防情况,并发布跨境走私“昏迷液”、青少年药物滥用型新型毒品犯罪、解密“512”等8个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案事例。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入选其中!

  “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上瘾更上刑!——孙某某抢劫案

  本案系因吸食含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上瘾,为获取毒资而抢劫的案件。依托咪酯已被国家列管,青少年要警惕“合法”“上头”的诱惑,切记“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

  依托咪酯是非巴比妥类静脉麻醉药,吸食后会出现头晕、站立不稳、手脚发麻的症状,长期吸食可能导致记忆力下降、腿脚瘫痪、呼吸抑制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自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已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一律按犯罪处理。

  广大青少年一定要警惕“合法”“上头”的欺骗与诱惑,对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上头电子烟”坚决说“不”,切莫盲目追求一时快感而以身试“毒”,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让青春韶华就此蒙尘!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