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与大公司签订猪苗代养协议
年底盘货时他却“偷梁换柱”
谎称五百多头猪病死
公司清点冷库死猪发现了端倪
“养殖场运营和效益今年都有了新的提升,公司针对之前的漏洞也制定了新的管理机制。”2024年5月,当泗洪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再次走访甲公司时,企业负责人表示,在检察机关发出提示函后,公司完善了对养殖户和公司员工的日常监管制度。
本可以发家致富,他却误入歧途
2022年7月,王某以其岳父名义,与宿迁甲公司签订《生猪委托养殖合同》,为该公司代养生猪1300余头。由于养猪成本比较大,他与朋友赵某约定合伙养猪,共同出资运行猪场。
但是不料到2023年年初,养猪场死掉了一批小猪,王某盘算着,万一再死一些小猪,自己可能就赚不到什么钱了,于是心里打起了小算盘,赵某正好也担心自己的投资收不回来。于是两人一合计,想出了另一条“生财之道”。
2023年1月,王某与赵某联系其他的买家上门收猪,将代养的250头生猪偷偷卖了,一共卖了40万元。拿到货款的两人首先就将赵某的投资钱补上了。尝到甜头以后,王某胆子更大了,两天后他再次联系买家上门,又偷卖了120头生猪。就这样,王某偷卖了第二次、第三次……
就这样,为甲公司代养猪的王某,在短短两个月内,伙同赵某先后四次将代养的540余头生猪变卖给他人,非法获利一百余万元。
以为“死无对证”,却处处漏洞
偷卖生猪的王某并没有安枕无忧,他心里也很忐忑,万一被公司发现了怎么办?为了掩人耳目,他想出一个办法:用“死猪”充当“活猪”。他心想,只要数量能应付过公司的盘查就好。
2023年2月,养殖的生猪已到约定的出栏日期,甲公司遂派人前往王某的养殖基地,对生猪进行清点及销售评估。王某对检查员撒谎说:有555头猪已经病死。
甲公司派人至王某冷库进行死猪清点,发现了不对劲。只见冷库内的死猪没有公司的耳标,在品种上也与公司委托养殖的品种不一致,而且197天的生猪重量应在130公斤左右,这些死猪重量最大42公斤、最小3公斤,远远低于正常标准。
事出反常必有妖,甲公司怀疑王某偷卖生猪,在2023年4月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3年8月,该案被移送至泗洪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定被害企业受损情况,认定王某、赵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并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促引导退赃退赔,王某、赵某承诺将积极筹款,弥补甲公司损失。
2023年11月,泗洪县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将被告人王某和赵某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阶段,被告人王某与赵某全额退赔被害单位损失,同年12月,被告人王某被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被告人赵某被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案件结束后,针对甲公司管理问题,检察官向甲公司发送了提示函,对该公司存在的日常管理漏洞提出三个方面的防控建议,保障企业权益不受侵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时隔半年,甲公司已经将各项问题整改到位,目前经营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