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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典型事例!泗洪检察党建与业务融合这样做
2024-07-29 09:11: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近日,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第三批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评选活动,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构建党支部、党小组、党员“责任矩阵” 点亮残疾人“幸福明灯”》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第三批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

  构建党支部、党小组、党员“责任矩阵”点亮残疾人“幸福明灯”

  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

  残疾人事业被誉为“春天的事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最高检部署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也要求,深化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权益保障。泗洪县持证残疾人大约有3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的3.5%。根据该项情况,泗洪县检察院通过组织联建、办案联动、服务联办,点亮维护残疾人权益、增进残疾人福祉的幸福明灯。

  (一)党支部组织联建,点燃“红色引擎”

  党的力量来自于组织。坚持组织联建,与县残联成立党员先锋“功能型”党支部,建成了全省首家残疾人权益保护检察办案中心;坚持机制融合,形成1个办案中心、1支服务队伍、1套办案机制、1个维权体系、1张服务网格和N个领域提供服务的“5+N”办案机制;坚持监督联动,建立“人大+检察”协同联动监督机制,成立人大代表监察司法专业工作站,共同开展残疾人权益保护专项监督行动。通过以上举措,为涉案残疾人权益保护提供“一站式服务”,相关做法被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

  (二)党小组办案联动,打通“绿色通道”

  党小组是干事创业的中坚力量。突出办案联动,在每个业务部门设置1个党小组,打造“一部一组一品”工程。“守护者”党小组办理涉残刑事案件31件,其中倒查强制报告落实案等2起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党小组所在部门及党员干警先后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全省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民事行政”党小组建立“银发先锋调解室”2个,办理涉残支持起诉案件10件,帮助讨薪136万元,获评全省“六好”示范党支部、全市政法系统“十佳品牌党支部”等荣誉称号。“益心为公”党小组发出检察建议20份,解决了公厕无障碍设施、医疗机构无障碍停车位、低位服务窗口、新闻播报同步配备字幕等问题,1起案件获评全省“检护民生”典型案例。“控告申诉”党小组依托自主开发、全省试点的“慧眼”平台,筛查全县涉案残疾人被侵害情况,发现救助线索20条,为17名残疾人发放救助金57.8万元。

  (三)党员干警服务联办,点亮“幸福明灯”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与县残联组建“检爱”党员先锋服务队,在乡镇街道、托养中心设立站点24个,上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案残疾人未办理残疾证情况,及时向残联移送线索,成员先后为27人开展上门评残服务,做到同步反馈同步办理,助力惠残政策落到实处。与社区街道、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组建涉残普法宣讲队,深入社区、精神科医院、残疾人托养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覆盖残疾群众5000余人次。定期点验涉残服务质效。共同研学上级残联和检察机关新发布的涉残法律政策规定,开展服务技能培训200余人次,着力提高服务水平。相关残疾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获市县领导批示肯定,并被省院转发。

  让每一位残疾人共享美好生活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也是全社会的光荣与梦想。泗洪县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党建与检察履职的深度融合,凝聚更多力量投入这项“春天的事业”,为更多的残疾人点亮“幸福明灯”。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