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院】“益起行”公益诉讼办案团队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充足的耕地保有量和谷物种植面积是粮食安全的重要保证。
为保护耕地,国家划定了18亿亩耕地红线,提出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来保护耕地。
可有些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竟打起了耕地的主意……
今年5月,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老张向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反映说,仓集片区宗墩闸附近的一大片农田被挖成了水塘。
实地勘查
收到线索后,“益起行”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经测量发现,涉案农地比周边农田低20-30厘米,农田周围垒起半米多高的田埂,形成宽大围堤蓄水成塘,水塘底部和田埂边缘铺设有塑料薄膜,水塘内隐约有鱼虾游动。
走访调研
为调查清楚,办案团队先后向有关部门调取土地规划图、农用地承包合同;向村委会和承包人钱某询问耕地挖塘蓄水的目的,并走访了土地出租农民。
得知,2020年10月,村民钱某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取得这片耕地的经营权,涉及承包地的面积达238.6亩,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钱某承诺不改变土地用途,继续种植农作物。
但是在今年3月底,钱某对所承包的土地进行挖塘蓄水从事稻虾养殖,理由是“稻虾养殖符合国家政策”!
钱某的说法可信吗?
通过多方调查了解,检察官得到的答案是:稻虾养殖技术,应以不破坏土地耕作层为前提,不能采取深挖水塘的模式导致耕作层受损。经专家现场查看,确认钱某的行为破坏了土地耕作层,不符合稻虾养殖模式的标准。
制发建议
在明确钱某行为违法后,为使相关部门更好地落实检察建议和解决问题,办案团队经与其充分沟通,随后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调查涉案土地状况,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督促行为人进行农田复垦。
落实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立即启动调查程序,认定涉案地块的土地性质为永久基本农田,钱某的行为损害了土地资源,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恢复土地原状。
认识到错误的钱某,抽水取虾,重新回填土壤,并于5月底栽上了秧苗。
普法宣传
如何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为此,检察官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对全区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进行授课培训,发动观察员对所积极走访排查,及时反馈线索;
借助“检源行”协作机制,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挖塘养鱼”专项整治行动;
同时,通过“三官一律”进村居的普法形式,开展守护基本农田宣讲活动。让群众深入了解基本农田政策,将此类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中。
今年7月,当公益诉讼团队再次来到洋河镇仓集片区宗墩闸跟踪回访时发现,一株株水稻秧苗茁壮成长,真是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