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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啥?检察长宣讲告诉你
2021-06-04 09:40: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加大“三个规定”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机关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对“三个规定”的了解和认识,按照省、市相关部署,6月3日上午,市级机关首场“三个规定”专题宣讲会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加云进行宣讲。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安宇主持会议。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市级机关等21家单位400余名干部职工到场聆听。

  这是宿迁市“三个规定”“四长”大宣讲活动的首次宣讲。宣讲前,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拍摄的《烈火锻钢铸忠诚》专题片、《三个规定》短视频。

  刘加云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的举措和成效、如何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四个方面进行了宣讲。

  什么是“干预插手”、“过问案件”、“不当接触”的行为?

  司法人员不如实记录报告违规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将会怎么处理?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司法人员过问案件、不正当接触交往会受到哪些处理?

  宣讲中,刘加云检察长通过列举案例详细阐述 “三个规定”的适用范围、行为准则、处罚措施,促进大家在思想上筑牢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在行动上划出干预司法活动的“红线”和“底线”。

  刘加云还结合实际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制度、教育整顿期间“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对于下一步如何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刘加云检察长提出如下倡议:一是领导干部要提高站位,强化思想认同,坚决做执行“三个规定”的表率。二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身正、自身硬,坚决做“三个规定”的践行者,要对不当请求学会拒绝、敢于并善于说“不”,努力消除各种干预。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让广大机关干部和人民群众做“三个规定”的“监督员”、“宣传员”,积极营造宣传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氛围。四是严格落实对记录报告的制度保障和违反“三个规定”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

  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现场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编辑:孙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