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为切实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建设,最高检、团中央在7个省(市/自治区)推动开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全国试行工作。经过半年多的探索,试行工作圆满结束,并取得良好成效。
2021年2月5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团中央权益部、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共同召开《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试行工作全国总结会(线上),对国家标准试行工作的整体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共同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的搭建与完善。
会上,宿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兆东作发言,与全国同仁一起交流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宿迁实践”。
作为江苏省首批两个试点单位之一,宿迁市检察院联合团市委、市民政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专业化社会化双轮驱动”“ 未成年人被害人救助率全省第一”“ 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率全省第二”“ 10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最高法、省检察院典型(公告)案(事)例”……国家标准的宿迁实践令人耳目一新、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