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活动让我感受到劳动的快乐,知道了美好生活来之不易。我要从保护一草一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参加盐城市检察院举办的“相送幼鱼归家 重树少年人生”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活动后,一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这样说。
将生态修复与行为重塑相结合,是盐城检察机关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的创新做法之一。近年,该市检察机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兼顾法律尺度和检察温度,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照亮迷途少年的“返航之路”。
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对177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全流程参与帮教矫治系列工作,精准细化考察方案,制定个性化帮教计划,鼓励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社会实践、法治教育等,在身体力行中转变思想、回归社会。出台《附条件不起诉对象考核奖惩办法》,对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成长足迹”进行积分量化考核,根据累计得分决定缩短或延长考验期,以动态调整防止“附条件不起诉”变成“无条件不起诉”。
凝聚多方力量护成长。制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工作衔接的意见》《检察机关参与专门学校建设工作制度》,积极参与专门学校的法治教育、出入评估、法律监督等工作,确保学校依法依规运行。邀请教育局、团委、关工委等单位的青少年工作者,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和情绪疏导,帮助制定未来规划。联合司法机关,及时启动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工作。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对324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为罪错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创造便利条件。
延伸职能深化诉源治理。办理个案只是治标,促进解决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才是治本。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反映出的家庭监护缺失、监护不力等问题,建成家庭教育指导站13家,实现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148份,引导家长“依法带娃”。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帮信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部分金融机构违规为未成年人办理银行账户,依法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联合法院、公安局、金融监管局召开未成年人银行卡风险防控座谈会,会签《关于建立涉未成年人金融监管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对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既不能‘一放了之’,也不能‘一罚了之’。精准施策,挽救迷途少年,我们一直在路上。”盐城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彭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