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你让我对接下来的家庭教育指导充满信心,看得出来你是一个非常爱孩子的父亲,只是爱而不得法……”“老师,孩子是我的命,我真不是故意要打,就是有时候忍不住……”1月10日,在检察院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宣传仪式上,即将40岁的王某忍不住哭出声。
王某来自江西九江,七年前与妻子离异后独自抚养年幼的女儿。2019年,王某从老家来到无锡某机械厂打工,但因女儿读书开销增多,日子却越来越拮据。2021年9月起,王某发现已经上五年级的女儿越来越不听话,气急之下王某多次殴打女儿。去年12月,学校老师发现孩子身上伤势后报警。
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从主观故意、殴打频次及持续时间、伤势及形成原因等方面分别开展侦查,同时主动联系学校老师以了解王某的教育态度及日常家校合作情况。查明王某并无虐待、折磨被害人的主观故意,系因教育理念陈旧、教育方法不当而导致行为简单粗暴,认定王某的行为不构成虐待罪,但属于家庭暴力。
《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1月1日正式施行,国家呼吁“依法带娃”。为避免王某再次出现类似情况,锡山区检察院联合妇联、当地街道、居委、司法所、专业家庭教育指导老师组建工作群,动态通报王某工作、家庭变动及亲子相处情形,以评估完善家庭教育指导重点。1月10日,锡山区检察院专门邀请公安、法院、妇联、司法所、街道、居委以及专业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开展联合训诫暨家庭教育指导,共同出谋划策。
训诫会上,公安民警、检察官以及法官分别从刑事民事等法律角度对王某开展训诫,讲解王某行为的违法性,又从情理角度肯定王某独自抚养女儿所作出的努力;妇联、街道、居委分别表示愿意给王某父女生活提供帮助。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希望王某能够学习科学教育方法与亲子沟通技巧,与女儿建立良性互动。